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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2024217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5-13 20:07:25.0 信息来源: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徐剑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长期住院患者医疗医保保障力度的建议》(第2024217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您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持续提升长期住院患者医疗服务能力

  为满足长期住院患者的医疗救治需求,市卫生健康部门以病人利益为导向,推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稳步提升。

  (一)推进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积极引导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城市发展新区、外围城区辐射延伸,大力推动一批市、区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全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市中医院同德分院、南方医院太和医院、广州呼吸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沙医院、市妇儿中心增城院区等大型医院分院区在资源薄弱区域投入使用,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加速,有效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推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逐步构建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推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大力推动城市医疗集团工作,建立医联体组织领导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诊疗行为,争取实现同质化医疗服务。省市属、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组建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大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完善。二级以上医院为下转患者提供延伸服务,有效解决患者下转基层继续康复的思想顾虑和实际困难。2023年度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转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数同比2022年增长50%以上。

  (三)大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一是完善设施设备。高于国家、省的标准制定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预防接种门诊、中医药服务区、健康小屋等设施设备更新,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站点建设。创建9个“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机构132个、社区医院57个,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基层服务能力日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不断完善,逐步满足群众就医需要。二是通过“送出去”方式,先后组织11期共203人,赴英国学习医疗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和全科医师首诊制度;采取“请进来”做法,在本市成立6个中英合作全科医生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借鉴英国家庭医生服务理念,发挥人才培养和示范引领作用。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779个,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80.4%,逾9成愿意续约,充分体现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优势。

  二、深化医保支付改革,着力提升长期住院参保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广州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基于大数据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向基层倾斜的医保支付政策,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多措并举加大长期住院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力度。

  (一)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广州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成基于大数据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按项目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协同推进医保、医疗、医药改革,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广州DIP经验做法得到国家医保局的高度肯定,2020年国家医保局在广州召开现场会,推广广州DIP做法。DIP按照疾病诊断和治疗方式的不同,通过大数据手段,将历史住院病例进行归类处理,形成7,867个病种,每个病种根据全市平均费用设定分值,医保部门以病种为单元,按分值与定点医院结算费用。具体到某一病例,医保还会在病种分值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年龄、费用等因素,采取以下措施调整分值:一是对于住院费用明显高于平均值的病例,建立分值校正机制,按一定比例增加分值,并结合年龄、疾病严重程度、监护病房天数等因素分类增加分值。二是对于个别费用显著高于正常情况的病例,建立特殊病例分值校正机制,经定点医院申请后,按病例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三是对于住院时间比较长的病例,如脑血管意外康复期、恶性肿瘤晚期、慢性心功能衰竭等,采取床日结算,按住院天数累计计算分值。床日病例纳入DIP付费后收治例数逐年增长,2023年全市共申报指定病种床日病例2.0万例,同比增长39.7%,平均住院天数达到74天,对长期住院患者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二)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

  充分发挥医保的杠杆作用,完善向基层倾斜的医保政策。一是拉开基层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比例差距,对老年居民等城乡居民参保人实施基层首诊,引导下沉到基层治疗。二是对由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的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农村居民门诊一元钱看病”等医疗服务设置医保专项支持政策,做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三是实施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新政策,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动态调整普通门诊结算标准,并对退休人员选点人数占比高的医疗机构提高按人头付费标准,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结算需求。四是设定343个基层病种,提高基层医院收治基层病种的分值,引导常见病向基层医院分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三)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在国内首批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因病长期失能人员提供专项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保障。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即可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评估申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出院时即可享受长护险待遇,实现参保人医保待遇和长护险待遇的无缝衔接。积极推进长护服务体系建设,长护服务能力更加充足,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让更多的老年失能人群老有所护。截至2023年底,我市已有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350家,2023年累计为6.77万名参保人提供长护险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医保政策,建立长期住院患者保障机制,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

  (一)完善医疗资源布局。一是将康复医疗体系建设纳入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内容,促进康复医疗服务的科学合理布局和有效利用,发挥大型综合医院和康复专科医院的优势,推动全市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承接重症、疑难康复转诊病人,并对各区的康复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承接区域内及周边区域的康复病人。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型床位,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康复治疗。三是积极引入社会办医疗机构加以补充,共同提升全市康复、护理医疗服务能力。

  (二)建立分级诊疗秩序。加快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工作,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一是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癌症患者等提供治疗、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二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的管理规范,明确转诊原则,把握出入院指征,明确双向转诊工作流程,为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出院患者联系安排床位并协助办理转诊手续,免除患者出院的后顾之忧。

  (三)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完善护理站建设,通过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紧密对接和资源整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指导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规范服务行为,引导基层就医、社区养护。总结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开展长期护理服务,承接长期照护患者,解决长期住院患者后续治疗的问题。

  (四)深化医保支付改革。一是推进连续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畅通急性期后转入本院或基层康复的转诊服务,引导康复医疗行业发展,增加康复医疗服务供给,保障长期住院患者就医需求。二是完善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制度,支持安宁疗护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障需求,维持较高生命尊严和生活质量。三是进一步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解决好更多长期住院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重和失能参保人员长期照护难等急难愁盼问题,让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到这一试点改革红利。

  (五)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广泛宣传家庭医生信息,通过加强健康教育、舆论宣传等方式,培养社区居民的预防保健观念,树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意识,让“家庭医生是‘健康守门人’”这一观念深入人心,提高对家庭医生的依从性和信任度,引导群众加快建立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

  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