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鼓励研发生产仿制药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发布日期:2018-10-15 21:55:30.0 信息来源:新华社
医药网10月15日讯 为降低医疗成本和群众药品费用负担,天津市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提出鼓励研发生产仿制药品,加强仿制药技术攻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依托中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仿制药的技术攻关。
为了支持仿生药研制工作,天津还明确表示,仿制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将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仿制药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简化企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办税手续,取消优惠备案资料的事前报送要求,改为企业留存备查。